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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臧干惠等十九名同学的处分决定

作者:时间:2009-01-09点击数:

关于给臧干惠等十九名同学的处分决定

08高职药学1班臧干惠、殷芳芳,08高职营销班郭漫漫、焦菁、刘倩,08中专药学1班汤倩,06高职化学制药1班贾红梅,06高职药学1班陈亚静,07中专药学1班申莉、陈茜、王晴、吕清文、徐雨婷、蒋为峰,08高职制剂1班李丹、梁露,08中专自动化班李晨,08高职药学1班王思梦,07中专药学1班徐雨婷、刘思雨,无视学校考试纪律。2009年1月5日下午,臧干惠、殷芳芳、郭漫漫、焦菁、刘倩在《无机化学》考试中作弊,汤倩在《英语》考试中作弊;贾红梅、陈亚静分别在1月6日上午《分析化学》和《临床医学概论》考试中作弊;申莉、陈茜、王晴、吕清文、徐雨婷、蒋为峰在1月6日下午《药物化学》考试中作弊;李丹、梁露在1月6日下午《数学》考试中作弊;李晨、王思梦分别在1月7日下午《数学》和《德育》考试中作弊;徐雨婷、刘思雨在1月8日上午《药店管理》考试中作弊。
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籍管理规定》,经研究决定给予徐雨婷留校察看一年处分,给予臧干惠、殷芳芳、郭漫漫、焦菁、刘倩、汤倩、贾红梅、陈亚静、申莉、陈茜、王晴、吕清文、蒋为峰、李丹、梁露、李晨、王思梦、刘思雨十八位同学记过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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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