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 时间:2014-09-10  点击数:

关于做好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

各系、各班级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即将开始,为保证补考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领导小组

组 长:王吉东

副组长:高 侠 袁 龙

成 员:孙后丽 丁建伟 孙曰早 王行刚 杨自朋 佟光进 郑 敏 王峥业 王俊起

二、时间安排

1、统一安排补考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全天和28日下午,共五场;

2、采取技能操作考核或其他不同形式考核的课程和考查课程的补考,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,所有课程补考工作须在第五周结束。

三、补考科目

考试科目为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。

四、考试对象

此次参加补考的考试对象为: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;因故未参加期末考试并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;以前对应学期相同课程不及格的且及时报名参加补考的学生。属于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补考:

1、期末考试旷考、考试违纪的学生;

2、以前对应学期相同课程但未及时报名的学生;

3、以前对应学期未涉及到的课程。

五、考试要求

1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牌、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相应考场参加考试。考生进入考场,必须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。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纸张、作业本、笔记本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,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。按规定入座,并将身份牌、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核对。无任何证件或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,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。学生在考试中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,凡发现有违纪行为,一经查实,严格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考试违纪、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》,严肃处理。

2、监考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。由于补考科目繁多、门次分散,多数考场编排为混合考场,请监考教师特别注意收发试卷科目、数量及考生人数。

3、监考教师应在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,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做好考场检查,组织学生入场,安排学生就座,核对考生信息等工作,宣读《考场规则》。

4、监考教师要认真监督考生考试,一旦发现违纪或作弊苗头,必须立即警告;对违纪作弊事实确凿者,应终止其考试,取消考试资格,没收试卷和用于违纪、作弊的相关材料,将学生姓名和违纪作弊的情节,填写在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中。考试结束后,将违纪考生试卷、违纪、作弊情况记录和学生用于违纪、作弊的材料送交教务处,并填写《学生违纪、作弊处理报告单》。

5、考试结束后,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,核对试卷回收份数,将试卷和考试材料及时送到教务处。

六、成绩报送

任课教师要及时批改试卷,包括跟考学生的试卷,补考成绩务必于10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,以便汇总和向各系反馈。

七、巡考安排

1、成立由校领导、教务处、督导室、学工处、科研处、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、校级督导员组成的巡考小组,巡考安排如下:

1

高 侠

丁建伟 戴桂元

2

孙曰早 刘月芳

3

袁龙

王行刚 宋复成

4

孙后丽

5

杨自朋

主要职责为检查和督促全校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使广大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2、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成立由系领导、教学干事、学生干事、系督导员组成的系巡考小组。负责本教学区考场的准备工作,合理调配考场桌椅,保证考场按时开门,检查考场卫生和考试纪律,杜绝考场附近人员逗留,维护考试秩序,及时做好违纪、作弊学生的处理和批评教育,妥善处理考试突发事件等。

3、工作要求

(1)系巡考组应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,检查考场准备情况。开考前15分钟,打开考场门锁,考生及监考人员入场。

(2)校巡考组成员于开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集合,检查监考人员签到及试卷领取情况。领取巡考记录表,考试开始后进行巡查,每场考试至少巡视两次,每个考室巡视到位,全面了解监考情况和考试纪律,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当面提出批评,做好违规违纪记录,及时妥善解决考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。

(3)每场考试结束后,将填写完整的巡考记录表及时交到教务处。

附:补考安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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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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